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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6日晨会 :注意!这些情形不得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
信息来源:      发布日期:2025-07-16

为进一步提升团队思想觉悟,凝聚奋进力量,久久灵公司于今日(2025年7月16日)早晨举行了主题鲜明的晨会活动。本次晨会以学习领会最新政策精神、传唱经典红色歌曲为核心内容,为全体成员注入了一剂饱满的“精神食粮”。

学习政策,把握方向:

不得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几种情形:

1. 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

税务登记“总分机构类型”为“分支机构”或“分总机构”;企业名称包含分公司、分部、营业部;登记主体类型为分公司等。

2. 未按规定汇总计算的总机构

总机构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各个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、资产总额、应纳税所得额后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。

3. “一证多企”拆分经营

企业及关联企业违规借用市场准入资质许可分散经营、分开纳税。

4.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实际超过300万元(不含本数)

企业通过人为调节收入、虚列成本、违规纳税调整、虚假申报优惠等方式,将年度应纳税所得额“调节至”300万元以下。

5. 企业从业人数实际超过300人(不含本数)

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员工人数虽然没有超过300人,但加上劳务派遣用工超过300人;企业所属纳税年度内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中从业人员超过300人;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超过300人等。

6. 企业资产总额实际超过5000万元(不含本数)

企业没有按照规定方式准确计算资产总额全年季度平均值;通过不进行资产负债表重新分类等方式人为调节资产总额等。

7. 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

外商投资企业从事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(2017年修订)》中限制或禁止类产业项目的;非外商投资企业从事《产业机构调整指导目录(2024年本)》限制或淘汰类产业项目的。

唱响红歌,砥砺初心:

政策学习结束后,晨会气氛转入激昂奋进的乐章。在熟悉的旋律伴奏下,全体成员精神饱满,齐声高唱《大海航行靠舵手》。嘹亮的歌声在会场回荡,饱含着对党的深情和对革命历史的崇高敬意。通过传唱这些承载着红色记忆与奋斗精神的歌曲,成员们重温了峥嵘岁月,感悟了信仰力量,进一步激发了爱国爱党的热情和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。歌声不仅提振了士气,更凝聚了团队的精气神,强化了为共同目标不懈奋斗的初心使命。

凝聚共识,展望未来:

此次主题晨会活动,通过“学”与“唱”的有机结合,将理论学习与情感教育融为一体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它不仅加深了成员们对当前形势政策的理解,筑牢了思想根基,更通过红色文化的浸润,有效增强了团队的向心力、凝聚力和战斗力。成员们纷纷表示,将以此次晨会为新的起点,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效能,把红歌中蕴含的奋斗精神融入日常实践,以更加昂扬的姿态、更加务实的作风,共同谱写久久灵发展的新篇章。

久久灵宣传组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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